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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2021年12月在长春久恒大众购买宝来轿车购买双保纠纷
    2021年12月9日,我在长沈路久恒大众购买公户宝来传奇轿车,附属购买双保1299元,1299元交给久恒大众4s店。2023年6月24日,我去店里查询双保情况,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我所购买车辆双保只有保养,没有延保项目。当日4s店由于查询不到购买延保记录,便给我出具情况说明,说明我所购买车辆能够在店内享受两年延保,包含发动机和变速箱。我对该说明不认可,再次找到销售经理刘龙水,该经理说从厂家查询给我反馈,次日,4008171888声称大众官方客服给我反馈电话,说我未购买延保,所购买双保包含的是5次保养和续保500元代金券。我对反馈不认可,我在购买车辆销售承诺双保是5次保养和两年延保,现在告诉我是500元代金券,商家自始至终未告知我500元续保代金券事宜,我车辆第二年也未在该店续保。销售经理刘龙水之前还欺骗我说双保就是保养,没有别的项目,未积极解决问题,想以欺骗手段让我不再追究。疑点1:如果我购买的双保是包含5次保养和500元次年续保代金券,那久恒大众4s店在2023年6月24日为什么给我出具可以在该店享受延保情况说明。疑点2:久恒大众4s店时候存在欺诈消费者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消费者未知情况下,不给购买双保延保。疑点3:如果如果我购买的双保是包含5次保养和500元次年续保代金券,那久恒大众4s店当时未告知500元续保代金券事宜,500元代金券是谁占有了,是否存在其他消费者也在购买双保后也未享受延保或者500元续保代金券情况。我曾多次向一汽大众客服投诉还情况,并未获得解决。希望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解决问题,并对该情况立案侦查。诉求1:久恒大众4s店出具道歉书,并公开承认自身过错。诉求2:久恒大众4s店涉嫌欺诈,应赔偿我12990元人民币。
    2024-03-18 12:39:20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经依法定程序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以及权力人辨认或者鉴别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我单位在做出是否立案决定后,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应告知工作。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15:28:15
    主题:2021年12月在长春久恒大众购买宝来轿车购买双保纠纷
    2021年12月9日,我在长沈路久恒大众购买公户宝来传奇轿车,附属购买双保1299元,1299元交给久恒大众4s店。2023年6月24日,我去店里查询双保情况,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我所购买车辆双保只有保养,没有延保项目。当日4s店由于查询不到购买延保记录,便给我出具情况说明,说明我所购买车辆能够在店内享受两年延保,包含发动机和变速箱。我对该说明不认可,再次找到销售经理刘龙水,该经理说从厂家查询给我反馈,次日,4008171888声称大众官方客服给我反馈电话,说我未购买延保,所购买双保包含的是5次保养和续保500元代金券。我对反馈不认可,我在购买车辆销售承诺双保是5次保养和两年延保,现在告诉我是500元代金券,商家自始至终未告知我500元续保代金券事宜,我车辆第二年也未在该店续保。销售经理刘龙水之前还欺骗我说双保就是保养,没有别的项目,未积极解决问题,想以欺骗手段让我不再追究。疑点1:如果我购买的双保是包含5次保养和500元次年续保代金券,那久恒大众4s店在2023年6月24日为什么给我出具可以在该店享受延保情况说明。疑点2:久恒大众4s店时候存在欺诈消费者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消费者未知情况下,不给购买双保延保。疑点3:如果如果我购买的双保是包含5次保养和500元次年续保代金券,那久恒大众4s店当时未告知500元续保代金券事宜,500元代金券是谁占有了,是否存在其他消费者也在购买双保后也未享受延保或者500元续保代金券情况。我曾多次向一汽大众客服投诉还情况,并未获得解决。希望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解决问题,并对该情况立案侦查。诉求1:久恒大众4s店出具道歉书,并公开承认自身过错。诉求2:久恒大众4s店涉嫌欺诈,应赔偿我12990元人民币。
    2024-03-18 12:33:28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经依法定程序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以及权力人辨认或者鉴别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我单位在做出是否立案决定后,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应告知工作。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15:28:02
    主题:职业索赔人是否可以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的非生活所需拒绝受理
    2024年315期间上海监管局对牟利性职业索赔的相关条例,咱们长春是否对这种牟利性的职业索赔做出相关规定,是否参照上海市的试行规定处理这类案件,来维护正常交易,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的相关试行规定推文介绍:https://mp.weixin.qq.com/s/Sk9gjTnqMVwf57aMQ8nE9Q
    2024-03-18 09:22:25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长春暂无对牟利性的职业索赔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试行)》属于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其仅在上海市奉贤区范围内执行,长春市局无执行依据。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1 14:26:09
    主题:投诉举报
    举报位于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洋浦大街以东规划二路以北融创洋浦壹号(天旗.春阳丽景)1栋119号,法人代表孙圣博,收取会员费后注销门店逃逸,恶意逃避履行应尽义务,拉黑微信等行为进行投诉。
    2024-03-17 16:21:35
    尊敬的陈健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向您回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的举报位于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洋浦大街以东规划二路以北融创洋浦壹号(天旗.春阳丽景)1栋119号,法人代表孙圣博,收取会员费后注销门店逃逸,恶意逃避履行应尽义务问题:2024年3月18日,我局接到投诉后,长春市监分局执法人员赵焕华和张杰于2024年3月19日前往您投诉的经营主体登记住所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店已闭店,营业执照已注销,建议投诉人向管理及处理预付卡消费纠纷的商条部门进行投诉。
    我局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维权,解决诉求。已告知您此情况。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与我们及时沟通联系。
    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      执法人员:赵焕华、张杰
    联系电话:0431-81290995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0 15: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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