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专题>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 专题>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

《长春市2020—2023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2020-12-30 09:51 来源:
【字体: 打印

9月2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长春市2020—2023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发〔202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内容解读如下: 

、《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06月,经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审,长春市正式获批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5亿元的经费支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手册》中的具体任务,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充分借鉴其它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和产权安排机制作用,以打造东北区域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为目标,以长春市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度高为优势,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全面建设。

基本原则

坚持中央引导、城市落实的方针构建改革创新、市场导向的机制打造政策集成、融合发展的体系。

(三)总体目标

    通过布局建设“一载体、两平台、三中心、N机构”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承载主体,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机制、高标准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高价值体现知识产权运用效果、高规格打造知识产权长效运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彼此融合、相互支撑。

(四)主要内容

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建设1家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围绕长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3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并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扶持和引进50家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高价值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围绕长春市重点产业实施5组(产业类+运营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引导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决策机制;培育25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制定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办法;支持优势企业加强商标国内申请和海外布局规划,培育打造100个以上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建立并实施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和城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

高标准推动创新主体能力全面提升。实现300家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支持4家高校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15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探索推进专利快速许可制度,实现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达25%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达45%以上。

高质量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水平。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促进高价值专利组合融资;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达35%以上;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1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政府主要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政策保障,在原有各类政策的基础上,坚持突出质量导向、产业导向、运用导向,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体系完备、互补互促的“政策制度包”。三是资金保障,采用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股权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四是工作机制建立,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多元化运营服务体系。五是总结宣传,做好项目总体进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日常工作动态的数据统计,实现动态信息及时准确的总结上报。对于在建设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线上线下等多形式、全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