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表扬在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市局被评为表现突出集体。
近年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一是加强源头治理,组织开展数据归集“百日攻坚战”。二是严格过程管控,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季度评估,细化公示数据填报流程与细则。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构建信用监管数据“双回流”和“三书一函”模式。
下一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深化拓展行动成果, 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持续提升市场监管与服务效能,努力为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初审:赵勇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