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协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10月17日,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市委宣传部共同签署《著作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一是健全快速协同保护体系。通过著作权案件线索移交、业务指导、委托调解等方式,形成著作权多途径保护合力,实现著作权案件多部门有效衔接。二是加强著作权保护宣传合力。联合开展著作权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创新主体、市场主体运用有效途径解决著作权纠纷,大力营造尊重和保护著作权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化工作推进保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著作权保护工作情况,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下一步,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秉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深入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模式,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初审:谷杰 复审:张杰夫 终审: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