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于2026年10月22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书》(长市监净(福祉)撤决〔2026〕1号),决定撤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妍石物资经销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01MA14FKMT6F)的设立登记。
本局依法要求企业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因该企业失联,无法联系相关人员,营业执照正、副本未能收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现公告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作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营业执照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6年10月27日
初审:李春光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
附件:
关于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妍石物资经销处营业执照作废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