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函》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自查清理、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废止《河道绿化景观设计规范》等25项长春市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长春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
初审:宋金辉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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