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关于不予撤销绿园区利佰家商贸行设立登记的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6年4月9日13时30分
二、听证会举行地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855号)六楼会议室
三、相关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在2026年4月8日前向本局提出旁听申请,限制人数为5人,按申请先后顺序满额为止。
2.参加旁听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1-80826083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初审:赵景军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