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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宽城区步力宝理疗馆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和信用修复提前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时间: 2025-12-29 09:59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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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步力宝理疗馆:

  由本局调査的你(单位)涉嫌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法行为一案,已于2025年12月26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长市监宽催告〔2024〕122号)、信用修复提前告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何朔、历艳忠 联系电话:0431-89991630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柳林路566号

  附件:《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长市监宽催告〔2024〕122号)

  信用修复提前告知书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初审:刘晓光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和信用修复提前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