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办理的长春市喜乐嘉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案中,因立案前,长春市喜乐嘉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已注销登记,立案主体存在错误。故撤销本局于2024年2月5日作出的长市监汽处罚〔2023〕48号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7月17日
初审:汤欣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