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守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银发群体健康安全与财产权益,积极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开展全市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你拍我查”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老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线索。
一、活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存在以下三类违法行为的线索,均在征集范围内:
(一)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的功效,夸大药品功效疗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行为。
(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商家针对老年人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 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对保健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效,把保健食品“神药”化。
(三)其他违法行为。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外包装中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健产品外包装上标识标注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以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实施销售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药品、保健品或者服务等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三、举报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手机拍摄视频、图片及文字描述等方式记录身边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并向我局提供线索。可通过拨打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四、受理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12315
2.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3.邮箱:ccnpwc@163.com
4.来访地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景阳大路1199号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初审:王宗元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