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安微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沙安微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2月7日(星期五)13时30分
二、听证会举行地点
长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春市景阳大路29号)一楼听证室
三、相关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2月5日前向本局提出旁听申请,限制人数为5人,按申请先后顺序满额为止。
2.参加听证会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1-80788018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初审:朱大力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