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及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探讨学。制定并印发了《中共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主要学习内容,注重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知识水平,多次开展法治思想教育读书班和集中学习研讨,以达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目的。二是号召全体干部全员学。时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学习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常态化多样化组织全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思想内涵,增强全局法治理念,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工作实践。三是发起多种方式灵活学。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线上答题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武装头脑。同时有机结合法制教育和党支部生活,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上开展局内部专题法制学习教育。四是参加培训考试集体学。积极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我局全体执法人员将按时通过“互联网+”培训系统完成任务。
(二)严格执法及普法宣传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抓好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按照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原则,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抓好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推进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加强餐饮环节食品监管。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深入开展。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结合疫情防控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落实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的实名登记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疫苗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活动,为企业举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开展节日价格专项检查,围绕群众最关切的价格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价格市场环境。加强防疫用品价格检查,提醒告诫经营者依法经营、明码标价,杜绝趁机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质量监管。加大对成品油质量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主体全覆盖,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组织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化肥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质量抽检。
二是推动落实完善扫黑除恶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将扫黑除恶治乱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注重发挥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职能,制定《长春市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意见》。制定全系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方案,按照“五化”工作法,明确整治重点、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1次推进会、4次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建立月通报、季督导、年考核推进工作机制,编发扫黑除恶治乱简报7期,督查重要线索14条,督办重点案件5起,有效保障和推动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情况。按照省、市政府和省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行政行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主动邀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保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营造了学习法律和尊重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市局各部门依据各自部门职责,主动向执法对象、主管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及政务服务方面
一是继续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日办结,积极拓展开办企业服务事项。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与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9月23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意见》(吉市监联字【2020】34号)要求,依托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将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企业单位参保登记、员工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和银行开户等事项整合为一个网上环节办理,做到相同信息只填1次、相同材料只报1次、相同证明只提供1次,同一身份只检验一次,全面实现开办企业一个环节、一网通办、一日办结。2022年,开办企业指标组积极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在开办企业过程中,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并纳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全流程。目前,已扩展社保登记后续采集项,增加了社保企业参保3个数据采集项、经办人信息2个采集项。
二是优化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全面推行“一窗领用”。在现有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服务专区形象展示,提升服务专区辨识度、友好度、亲和度。固化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工作模式,将营业执照、公章、税务Ukey在后台完成“集成打包”一并交付企业手中,实现“一窗领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2022年以来按照省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6号文的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监管事项清单编制、监管行为录入等工作。协调市编办、市政数局、市司法局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系统目录清单认领率。全年组织全市439个部门认领目录清单10625项,目录清单认领率达98.99%,指导实施清单编写11466项,完成率达97.07%,全市监管事项覆盖率达77.75%。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确保全市行政执法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的工作目标。
四是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全市43个市直部门和17个县(市)区共503个部门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形成了“横向联合、纵向联动”“条块结合、市县两级同步一体化”的综合监管格局。指导市县两级编制监管事项清单11718条、规范性监管要点68895条,被省政府在全省推广使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全面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统筹编制《长春市部门联合监管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涵盖114个领域1298个监管事项,全部纳入部门联合监管计划。2022年全市制定随机抽查计划2910个,其中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370个,占比47.10%,完成省厅30%的工作任务指标。抽查计划事项覆盖占比高达57.96%,在全省遥遥领先。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现任市市场监管局任党组书记、局长张意海同志,是市市场监管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均能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紧抓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督查计划,定期调度、推进、落实,带领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市局法制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法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加强制度建设,完善“1+3+N”推进机制,制定1个实施方案、3个配套制度和若干具体办法,做到规则明晰、集成高效、作用明显。
(二)努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班子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以及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主要内容。先后邀请各领域专家、系统内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就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等热点问题等进行授课,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质。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
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推进案件审理制度改革。坚持“以法为纲,以制促规”的原则,统一案件核审范围,采用分级核审与集体核审相结合的方式,重新构建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相关制度体系,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案审会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三级审核程序,紧密衔接,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降低了行政风险。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及时补充专业人员,储备法制审核人才。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在优化监管方面。监管理念、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特别是投诉举报办理、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还需加大整治力度。在食品安全、营商环境等领域,宣传引导工作还需持续发力。二是在法治队伍建设方面。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监管队伍还没有完全实现从“物理融合”向“化学融合”的转变,“一专多能”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还比较欠缺,今后,应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三是在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情况方面。法治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适用法律法规较多,监管、执法、服务对象面广量多,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方式方法。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吉林省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指标体系(2022-2025年)》《法治长春建设五年实施方案(2020-2025年)》《长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及《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为长春市法治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继续着力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有关制度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决策论证、合同谈判、政策把关、诉讼应对、矛盾调处等“事前”“事中”“事后”的介入力度,在关乎群众利益的事项上广泛听取意见和公开公示。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明确权责归属、完善执法体系、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推进部门联动,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统一指挥调度和监督,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保发展、保安全、保稳定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为“十四五”长春振兴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