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长春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长春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长工商联字〔2017〕4号)
2.关于印发《列入、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操作办法》的通知(长工商个字〔2015〕10号)
3.《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工商联字〔2016〕1号)
4.关于改革全市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长质技监〔1992〕23号)
5.关于加强对医用计量器具检定、计量测试(校准) 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长质技监〔2002〕25号)
6.关于加强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和热量表计量检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长质技监〔2010〕87号)
7.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长市监〔2021〕93号)
8.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长市监〔2020〕60号)
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销售管理的通知(长食药监字〔2011〕212号)
2.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长工商规〔2018〕2号)
3.长春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办法(试行)(长质技监〔2016〕137号)
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约谈办法(试行)(长工商〔 2017〕31号)
5.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容缺受理操作规程(试行)(长工商规〔2018〕1号)
6.关于加强医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的通知(长质技监〔2001〕38号)
7.关于加强大型衡器检定工作的通知(长质技监〔2005〕37号)
8.关于加强与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相关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长质技监〔2011〕18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管理规范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秩序的通知(长质技监〔2011〕12号)
10.关于整治和规范测绘计量器具修理、检定工作秩序的通知(长质技监〔2011〕51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油站等成品油经销单位计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长质技监〔2011〕184号)
12.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校准活动的通知(长质技监〔2014〕140号)
13.关于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及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管理的通知(长质技监〔2004〕44号)
14.关于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通告(长工商网监字〔2015〕1号)
15.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加快打造法治工商进程的意见(长工商法字〔2011〕7号)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