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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一))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1-12-28 14:35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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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严格监管流通领域煤炭质量,印发实施《2020 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2020 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加强对煤炭生产加工、销售市场主体监督检查。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20年煤炭产品质量抽查,加强对煤炭生产加工、销售市场主体监督检查。

  三、整改措施

  1.发布《2020 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2020 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加大对煤炭生产和销售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强化现场监管执法,保持对煤质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四、整改成效

  2020年完成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99批次,1批次不合格。

  联系人:张龙

  电  话:88500415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