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谨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接到于永利被冒用身份证骗取登记投诉,经调查,长春市谨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冒用于永利身份信息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提供虚假的《房权证》及《租房协议》作为公司的住所登记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本局拟决定撤销2013年7月1日核准的于永利作为长春市谨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的相关规定,长春市谨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局上述行政行为有异议的,于45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李金昌 联系电话:0431-84532461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