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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注销公告

时间: 2021-05-25 14:14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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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对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工作的通知》(吉市监特设字〔202036号)要求,根据长春市绿园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燃煤锅炉淘汰清单》,现对以下锅炉予以公示注销,详见附件。

  办理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2021525

附件:

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注销公告-5-202105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