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二市监行撤字〔2021〕5号
长春市泽睿煤炭物资有限公司、长春英韵商贸有限公司、长春聚拓物资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本局调查的关于徐小玉申请撤销长春市泽睿煤炭物资有限公司、长春英韵商贸有限公司、长春聚拓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限你(们/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领取《撤销登记决定书》(长二市监行撤字〔2021〕5号),逾期本局视为送达。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