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二)

时间: 2021-05-21 10:20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婴幼儿一般以母乳或婴幼儿配方乳粉喂养为主,但也有极少数婴幼儿因对牛奶等乳蛋白过敏、对乳糖不耐受等原因,无法进食普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需要食用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的一类特殊食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照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注册审批管理。

  目前,通过注册审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68款。其中,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有34款;全营养配方食品18款,非全营养配方食品16款。再次特别提示,消费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查看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适宜人群提示。如有任何疑问,请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产品信息将根据批准注册情况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