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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制动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时间: 2020-11-10 14:13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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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抽样方法

  1.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产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近一年生产的产品优先抽取主导产品。

  1.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1.2.1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经销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方法产生

  1.2.2抽样数量

  表1  每批次产品抽样数量

  

产品类别

  抽样数量/根

  检样数量/根

  备样数量/根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普通接头)

  26

  13

  13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异型接头)

  34

  17

  17

  气压制动软管总成

  22

  11

  11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橡胶)

  10

  5

  5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塑料)

  6

  3

  3

  1.2.3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2 检验要求

  2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1

  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

  GB 16897-2010

  GB 16897-2010

  2

  最大膨胀量

  3

  爆裂强度

  4

  抗拉强度

  5

  耐臭氧性

  6

  耐高温脉冲性

  3  气压制动软管总成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1

  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

  GB 16897-2010

  GB 16897-2010

  2

  气密性

  3

  爆裂强度

  4

  抗拉强度

  5

  粘合强度

  6

  耐氯化锌性

  7

  耐臭氧性

  4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1

  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

  GB 16897-2010

  GB 16897-2010

  2

  耐负压后外径变化量

  3

  爆裂强度

  4

  粘合强度

  5

  耐臭氧性

  6

  耐变形性

  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6897-2010  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经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3.3判定结论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