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长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拟申报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的公示

时间: 2020-09-23 17:05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民生实事和建设幸福长春任务部署,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经市、县(市)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评价审定,拟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长百集团有限公司、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宽城商场、长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长春富士华实业有限公司富士华眼视光中心、农安县九鼎速递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顺丰速递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荣光路营业部等8家公司申报为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向长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信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8500425

    电子信箱:fxxfzcc@163.com

    附件:拟申报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的公开承诺和线下购买商品无理由退换货制度

                 长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923

附件:

附件:拟申报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的公开承诺和线下购买商品无理由退换货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