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持续优化我市消费环境,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府办明电〔2018〕17号),经市、县(市)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评价审定,现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等48家店(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命名前公示。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向长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信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8500425
电子信箱:fxxfzcc@163.com
附件:拟命名长春市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名单
长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