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市监企撤字〔2020〕007号
鹿钦芳:
本局于2019年11月 4日收到你(们/单位)提交的 关于长春市盛昌鑫药业有限公司系他人冒用你身份注册登记设立的,希望本局依法撤销长春市盛昌鑫药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投诉(举报)材料,(并于2020年8月 28日收到你提交的补正材料),经审查,依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予以受理。
受理期限自收到你(们/单位)提交的投诉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