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二市监撤听告字【2020】1号
长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2019年6月4日,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撤销长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经核实,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长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有尚未履行完毕的商业合作合同,并存在债务关系,债权债务未处理完毕。长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时,隐瞒了重大事实,涉嫌欺骗登记机关,骗取注销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未清算项目资金明细》、借款函、长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被询问笔录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局拟撤销上述登记。
长春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申请听证,逾期未申请的,本局将依法撤销上述登记。
联系地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二道区民丰大街1888号
联系人:刘兆莹
联系电话:86169627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