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样方法
1.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产品应为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产品,优先抽取主导产品。
1.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1.2.1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经销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1.2.2检验数量
硅藻泥装饰壁材产品:从同批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两袋试样,每袋样不少于5kg,一袋用于检验,一袋作为备样,备用样品封存在生产者(经销者)处。
水性液态内墙硅藻涂料产品:从同批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两桶试样,每桶试样不少于5kg,一桶用于检验,一桶作为备样,备用样品封存在生产者(经销者)处。
1.2.3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1.3样品处置
1.3.1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当场对样品封条封样。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人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代表签字以及抽样单位等相关信息。
1.3.2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机构在规定时限内送达检验机构,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
1.3.3在市场上抽样,抽样人员应按销售者提供的信息填写抽样单,让销售者签字盖章。条件具备时,销售者还要提供所抽样品的生产者信息并盖章确认。
1.3.4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后应立即入库并登记,样品流转要有明确记录。
1.3.5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通风、干燥、安全、避光处,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1.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被抽查生产者/销售者相关信息。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查方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确认。
2 检验要求
表1硅藻泥装饰壁材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标准 |
检验方法 |
|
1 |
甲醛净化性能 |
JC/T2177-2013 |
JC/T1074-2008 |
|
2 |
硅藻材料成分 |
JC/T2177-2013 |
||
3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
GB18582-2008 |
||
4 |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 |
GB18582-2008 |
||
5 |
游离甲醛 |
GB18582-2008 |
||
6 |
可溶性重金属 |
铅 |
GB18582-2008 |
|
镉 |
||||
铬 |
||||
汞 |
表2水性液态内墙硅藻涂料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标准 |
检验方法 |
|
1 |
硅藻材料成分 |
HG/T5172-2017 |
HG/T5172-2017 |
|
2 |
耐洗刷性 |
GB/T9266-2009 |
||
3 |
防结露性能 |
HG/T4560-2013 |
||
4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
GB18582-2008 |
||
5 |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 |
GB18582-2008 |
||
6 |
游离甲醛 |
GB18582-2008 |
||
7 |
可溶性重金属 |
铅 |
GB18582-2008 |
|
镉 |
||||
铬 |
||||
汞 |
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JC/T2177-2013 硅藻泥装饰壁材
HG/T5172-2017 水性液态内墙硅藻涂料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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