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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时间: 2020-06-04 15:39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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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抽样方法

  1.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产品应为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产品,优先抽取主导产品。

  1.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1.2.1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经销者)的代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1.2.2检验数量为500×500×实际厚(mm),32块(或8平方米)。备样数量500×500×实际厚(mm),32块(或8平方米)。

  1.2.3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1.3样品处置

  1.3.1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当场对样品封条封样。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人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代表签字以及抽样单位等相关信息。

  1.3.2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机构在规定时限内送达检验机构,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

  1.3.3在市场上抽样,抽样人员应按销售者提供的信息填写抽样单,让销售者签字盖章。条件具备时,销售者还要提供所抽样品的生产者信息并盖章确认。

  1.3.4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后应立即入库并登记,样品流转要有明确记录。

  1.3.5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处,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1.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被抽查生产者/销售者相关信息。在生产者处抽样时,同时记录被抽查生产者上一年度生产或销售的外墙保温材料的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被抽查生产者上一年度未生产或销售,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查方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确认。

  2 检验要求

  表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1

  外观

  GB/T10801.1-2002

  GB/T10801.1-2002

  2

  尺寸偏差

  GB/T6342-1996

  3

  表观密度

  GB/T6343-2009

  4

  压缩强度

  GB/T8813-2008

  5

  导热系数

  GB/T10294-2008

  6

  尺寸稳定性

  GB/T8811-2008

  7

  燃烧性能

  氧指数

  GB/T2406.1-2008

  燃烧分级

  GB8624-2012

  表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板)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1

  外观质量

  GB/T10801.2-2018

  GB/T10801.2-2002

  2

  尺寸偏差

  GB/T6342-1996

  3

  压缩强度

  GB/T8813-2008

  4

  导热系数

  GB/T10294-2008

  5

  尺寸稳定性

  GB/T8811-2008

  6

  燃烧性能

  GB/T8626-2007

  GB8624-2012

  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10801.1-2002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GB/T10801.2-2018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板)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0年长春市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胶粘剂)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1.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产品应为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产品,优先抽取主导产品。

  1.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1.2.1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或市场以随机抽样的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代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1.2.2每个批次抽取2袋样品,其中1袋样品作检验样品,另1袋为备用样品;备用样品封存在企业。

  1.2.3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1.3样品处置

  1.3.1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当场对样品封条封样。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人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代表签字以及抽样单位等相关信息。

  1.3.2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机构在规定时限内送达检验机构,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

  1.3.3在市场上抽样,抽样人员应按销售者提供的信息填写抽样单,让销售者签字盖章。条件具备时,销售者还要提供所抽样品的生产者信息并盖章确认。

  1.3.4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后应立即入库并登记,样品流转要有明确记录。

  1.3.5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处,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1.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被抽查生产者/销售者相关信息。在生产者处抽样时,同时记录被抽查生产者上一年度生产或销售的苯板胶黏剂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被抽查生产者上一年度未生产或销售,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查方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确认。

  2 检验要求

  表1胶粘剂(底胶)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1

  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原强度

  GB/T29906-2013

  GB/T29906-2013

  2

  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耐水强度

  GB/T29906-2013

  3

  拉伸粘结强度(与模塑板),原强度

  GB/T29906-2013

  4

  拉伸粘结强度(与模塑板),耐水强度

  GB/T29906-2013

  表2胶粘剂(面胶)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1

  拉伸粘结强度(与模塑板),原强度

  GB/T29906-2013

  GB/T29906-2013

  2

  拉伸粘结强度(与模塑板),耐水强度

  GB/T29906-2013

  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29906-2013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