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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2021年“春节”期间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时间: 2021-02-19 13:41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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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数据情况

  经统计,2021年“春节”期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平台全口径接收各类信息共931件,同比去年接收数量减少1932件,同比下降67.48%。其中:

  通过12315热线电话接收790件,占信息总量84.85%;

  通过12315网络平台接收62件,占信息总量6.66 %;

  12345交办(人民网、读报读网、市长信箱等)79件,占信息总量8.49%

  市局本级12315平台接收12315各类信息790,其中解答咨询601件,投诉123件,举报66件。分别占信息总量的76.08%、15.57%、8.35%。(见图一)

  解答咨询量比去年同期减少671件,降低52.75%;投诉量比去年同期增加28件,增长29.47%;举报量比去年同期减少554件,降低89.35%。(见图二)

  通过对比2021年与2020年“春节”期间数据,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坚持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有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市场安全有序,实现了投诉举报总量大幅降低。

  二、投诉、举报情况

  商品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一般食品、服装、鞋帽等问题,占投诉总量的55.67%商品类举报主要涉及一般食品、汽油燃料等问题,占举报总量的48.91%

  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等问题,占投诉总量的44.33%;服务类举报主要涉及销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等问题,占举报总量的51.09%

  1.一般食品

  主要问题是消费者超市购物,实际付款价与价签标注不符,商家以涨价没有及时更换价签为由消极处理商家销售过期预包装产品,或者商家销售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

  2. 餐饮和住宿服务

  主要体现在餐品内有异物、菜牌与实际菜品不符、消费者就餐店内环境、食品处理区域卫生问题层出不穷商家经营周期过短,消费者持储值卡到店消费,发现商家处于停业状态,既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也联系不上相关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脱退费

  3.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投诉最为突出的是影院观影服务的相关投诉。主要反映春节期间电影卡使用不畅、电影票价擅自上调、无法享受会员价、要求自费购买3D眼镜、线上购票线下无法兑换等。

  4.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集中体现在美容美发办卡商家经营周期短的问题洗浴中心内消费出现人身安全问题、明码标价、强制消费等格式条款问题。

  5.服装、鞋帽

  此类问题主要反映为消费者购买的服装鞋帽品质量问题销售者购买的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将责任推脱给厂家,或者拖延处理;商家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或商家自行承诺的退换货规定;网购品虚假发货,消费者网上付款后未收到商品,商家拒不退款。

  6.首饰

  主要涉及举报商家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购买商家承诺终身可等价换款,商家以更改三包凭证为由不履行承诺;消费者进行旧金换新商家利用部分消费者不了解黄金兑换规则,导致消费者首饰价值缩水;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退货商家拖延退款。

  目前,接收的所有投诉、举报均在第一时间分派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并按照法定时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