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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汽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新开大街与宜良路交汇处南行200米357路公交车站西侧西行200米处加气点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案

时间: 2018-10-16 09: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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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吉林华汽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新开大街与宜良路交汇处南行200米357路公交车站西侧西行200米处加气点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质监罚字〔2018〕053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被处罚人姓名): 吉林华汽能源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德斌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位于新开大街与宜良路交汇处南行200米357路公交车站西侧西行200米处加气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行政处罚结果: 1、对新开大街与宜良路交汇处南行200米357路公交车站西侧西行200米处加气点予以取缔; 2、处25万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2492.29元。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