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对本市传统媒体5个电视频道(长春综合频道、长春娱乐频道、长春市民频道、长春汽车频道、长春经济频道)、6个市属广播频率(长春交通之声、长春人民广播、长春文艺广播、长春都市音乐广播、长春民生广播、长春乡村戏曲广播)以及两份市属平面媒体(长春日报、长春晚报)进行了集中监测。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监测市属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14964条(次),其中电视广告7913条(次);广播广告6595条(次);报纸广告456条(次)。总违法率为3.81%。
初审: 冷艳冰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