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塑料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1家企业销售的13批次产品。经检测,1家企业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依法依规进行结果处理。
附件:长春市2024年塑料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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