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和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49家销售者销售的65批次产品。经检测,9家销售者销售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依法依规进行结果处理。
附件:长春市2025年儿童和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初审:吕海生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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