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5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30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32批次产品。经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初审:吕海生 复审:张杰夫 终审: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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