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被云端(吉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诈骗4500元希望追回款项 | |
| (一)接触与承诺。2026 年9月28日,报案人因经营需要,拟将公司服务产品上架至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报案人通过官方登记个人信息信息后与云端(吉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人员【李博林15584452488】取得联系。该人员向报案人宣称,该公司可代办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入驻及商品上架服务,收取服务费4500后即可完成上架,并以此诱导报案人付费。 (二)付款情况。报案人先后于 2026 年9月28日等时间,分2笔向云端(吉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户名:云端(吉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200221409200263078转账,合计人民币4500元,均转入被报案单位对公账户,有银行转账记录为证。 (三)未履约与失联。付款后,被报案单位相关人员从此失联。此后报案人多次联系被报案单位业务人员及公司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电话停机状态。截至报案之日,被报案单位未履行任何服务义务,并无法联系相关人员,亦未退还任何费用。 (四)报案人核实情况。报案人查询政府采购平台官方信息发现,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卖场平台的运营服务机构,已发布《关于警惕虚假代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及商品上架服务的严正声明》,明确“从未授权、委托或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提供有偿代办供应商入驻或商品上架服务”,“任何声称与我方存在合作关系或经我方授权提供有偿代办服务的宣 传,均属虚假信息”。据此,被报案单位对外宣称的“代办政府采购平台上架”服务,属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报案人财物。2026-10-15 15:32:12 |
|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该单位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拟将该公司列入异常经营状态,无法核实被举报情况,故不予立案。对于您的投诉退费事项商家与您未能达成一致,依据相关规定,我局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您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向我局提供,请尽快联系我单位。单位地址:自由大路与东岭南街交汇军转小区6栋,南岭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431-85203792。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0-19 15:48: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