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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的咨询意见
您好,我是长春市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第三款第二项验收标准中自行增加“(5)查验房屋时,除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外,其他质量问题出卖人按照保修责任承担保修义务,买受人不得因此拒绝签署商品房交接单”,该条款是否属于侵犯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
2026-09-18 22:48:46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投诉的格式条款相关问题,我局正在调查处理中,调查完毕后,我局工作人员会电话告知您处理结果。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1 10: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