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特种设备已拆除不用,法人不办理注销 | |
| 举报长春市锴鑫钢结构有限公司法人卢春华联系方式18543067111.特种设备3立方液氧储槽使用登记证容15吉A01230(21)拆除不再使用后不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2026-09-07 08:42:35 | |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迅速展开核查,经了解,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已报废、迁移、拆除或者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用公告,登记机关经现场核实后,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相关特种设备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方可停用或者注销:注销后原使用单位恢复经营的,需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因此我局没有强制要求企业注销登记的权利。2026年9月14日已通过电话联系告知投诉人,建议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15: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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