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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提示长春国软软件有限公司存在未了结劳动争议,请审慎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情况说明
本人:王娟,身份证号码:530322199009111989,联系电话:15687872698。
现就长春国软软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68724279U)有关注销登记事宜,向贵局作出如下情况提示:
本人与长春国软软件有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纠纷,该纠纷已经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长春国软软件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人在一审阶段提出管辖异议,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本案移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长春国软软件有限公司不服该移送裁定,现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上诉,目前案件尚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过程中,案件尚未作出生效裁判,长春国软软件有限公司对本人负有尚未履行完毕的劳动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为防止企业隐瞒涉诉事实骗取简易注销登记。
特向贵局提示: 1、如长春国软软件有限公司前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鉴于该企业正处于未结民事诉讼程序当中,请贵局依法不予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2、如该企业启动普通注销(清算注销)程序,请贵局督促其清算组依法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法定义务,将本人作为已知债权人通知申报债权,不得在未处理本人劳动债权的情况下办理注销登记。
若该企业隐瞒本案诉讼事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销登记,本人将依法向贵局提交投诉,并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股东、清算义务人的全部法律责任。
2026-08-10 11:48:38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系统查询,长春国软软件有限公司暂未提交注销、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我们已在业务系统内做好提示标注,并已告知企业,登记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工作。如您作为债权人对该企业后续注销事项存在异议,可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异议。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2 09: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