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净月区希悦美季酒店涉嫌虚假宣传 | |
| 本人于2026年7月12日通过抖音平台团购了该酒店“投影大床房”一晚(实付金额72元)。当日入住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且商家拒绝履行承诺,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行为。我在抖音购买时,商品详情页头图、房间展示图均为宽敞明亮的大床房,且用户评价晒图也显示为大房间。实际办理入住时,商家安排的房间极其狭小,与宣传图片完全不是同一房型。当我质疑时,商家承认“抖音团购的都是小房间,没有大房间”,且抖音评价都是“代理商刷的”。但其在平台上并未做任何“特价房为小窗/无窗/小户型”的显著提示。商家利用精美的“大房间”图片吸引客流,实际提供劣质低价房源,属于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诱导消费行为。我的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家退一(72)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2026-07-23 17:10:15 | |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6年7月24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德容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我所)接到局长信箱留言《关于第2026****001号局长信箱网民留言》交办单,反映净月区希悦美季智能民宿(明宇广场店)涉嫌虚假宣传问题,诉求人要求商家赔偿500元。我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民宿为无人看管模式,客人通过网上交费后获得房间密码才能进入,执法人员通过抖音查询到该民宿也进行了下载照片进行了取证,通过我局办证系统查询到该民宿经营者电话(181****7802),该号码一直无人接听,之后执法人员通过抖音查到该民宿网上接单电话177****1792,执法人员通过该号码联系到该民宿工作人员,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向该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因无法开展现场检查,故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我所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关于民宿退费事项非我单位职责,已告知投诉人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10: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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