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街头售货亭如何办理工商执照 | |
| 如题2026-06-10 14:47:31 | |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办理营业执照,线上:您可登录吉林省经营主体e窗通系统、(http://e.scjg.jl.gov.cn/),点击首页“准入e窗通”,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首页最下方“用户操作手册”模块,可点击查看所需办理业务的具体流程及材料。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4008975500;如有审批方面的疑问,可点击咨询电话,点击长春市,拨打所属辖区咨询电话进行了解)。线下:您可前往登记地址所在的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助区办理,有工作人员给予现场指导。 另外,根据《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 年版)》,营业执照办理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根据《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办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合法使用证明:(一)使用自有房屋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没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自有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房屋管理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等;(二)租用(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无偿使用)证明材料及房屋所有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没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房屋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房屋管理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等;(三)住所(经营场所)位于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场所内的,提交租赁(使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作为场地使用证明;”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辖区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08:3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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