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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春绿园区启航口腔薪资问题
您好我是4.12日就职于启航口腔诊所 月薪为5000元 4月末就超额完成任务薪资为6300元 4.12日—5.12日开支6300元要满一个月给开支。5.1—5.12的薪资就算在4月里了就等于没有了 于是我提出离职,5.19正式离职 薪资只给5.12—5.19为972元 我的诉求是5.1—5.19薪资为3166元启航口腔电话18343466666
2026-05-20 12:32:10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述内容为工资拖欠问题,属于劳动纠纷,依据《劳动法》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等内容,劳动纠纷维权部门为劳动主管部门人社局,建议您咨询人社局维护您的劳动权益。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15: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