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中国铁建西派府物业定价标准 | |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的长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一级2.36元每平,上浮不得超过20%,目前小区物业最新通知按照2.8元/㎡的价格收取物业费,他们是否达到一级,一级的标准是什么?2026-01-27 16:03:59 | |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小区现处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19年签订,合同约定住宅物业费3.85元/月.平方米;2022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长发改联规[2022]1号),该通知第六条规定“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2025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长春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长发改收费[2025]280号),该通知附件《长春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第三条载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长发改联规[2022]1号”。以上证据证明,该小区物业收费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监管人员未发现该小区物业存在违法行为,网民反映的物业级别问题,非我局管辖范畴,已建议网民向住建部门反映。 A岗监管责任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世纪市场监督管理所,王海洋,81138126。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14: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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