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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权责匹配机制的建议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
您好!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民,结合对基层执法现状的观察,现就优化执法权责匹配机制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当前,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在执法办案中存在“权责与任务不匹配”的现实问题。具体表现为:区县分局及以上单位拥有立案审批权和最终责任,但案件查办的具体工作由基层监管所承担。这种模式在实践中带来两方面影响:
一方面,分局作为审批和责任主体,因不直接参与案件全过程,在审核时出于风险防控考量,往往采取更为审慎甚至严苛的标准,导致审批流程反复、效率降低;另一方面,监管所作为实际办案单位,虽掌握第一手情况,却缺乏必要的执法权限,所有关键环节均需层层报批,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在往返沟通上,也削弱了基层工作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为破解这一困境,建议推行“权责对等、分类管理、专业分工”的改革思路:
合理下放权限:将法律风险较低、程序明确的执法权(如责令改正、警告、先行登记保存、适用简易程序的处罚等)授权或委托给具备条件的基层监管所,实行备案制管理,提升一线响应效率。
明确职责边界:监管所聚焦日常监管、普法宣传、线索排查和简易案件处置;对需立案调查、案情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则由分局执法大队统一承办,形成“前端发现—分类处置—专业查处”的闭环。
优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分局执法大队集中办公、专业力量强、协调便捷的优势,集中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减少跨层级审批耗时,提高执法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强化基层服务功能:通过权责调整,让监管所从繁重的审批流程中解放出来,更多投入到行业微信群维护、政策宣讲、风险预警等事前服务中,实现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用日常合规指导代替行政处罚教育。
此改革有助于实现“谁办案谁负责、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法治原则,既能提升执法效能,又能减轻基层负担,同时增强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我所知,已经有城市进行了类似的改革,使得当地市监部门的基层简易案件当场办结率有了显著提升,同时立案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大大缩短。立案案件由分局大队主办,既提高效率也提高办案合规度,减少法律风险,在上级抽查案卷时也能交出更好的成果。
至于其中的风险控制问题、人员结构调整问题、系统衔接问题等,在领导干部们的研讨安排下也一定能妥善解决。积极革新后的市监部门也一定能为长春都市圈建设贡献巨大力量
2025-11-11 18:42:41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局已将您的全部建议转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相关部门,我们将认真对待您的建议,持续优化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提升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建言。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1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