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申请公开移送函内容和物流单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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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投诉举报“长春市溜林铺子商贸行”经营问题,长春市监局南关分局于2024年06月25日向上海市长宁区市监局/拼多多公司,发移送告知函或移交材料。 申请公开移送函内容,及其物流单号。致谢!2025-06-02 16:2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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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 长南市监新移【2024】39号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局于2024 年6月21日接到消费者举报拼多多平台注册名称为“长春市溜林铺子商贸行”违法经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发现该商家未在注册地址经营,已将该商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为了防止其在电商平台可能继续发生的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将投诉举报内容作为案件线索移送给你单位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我局及投诉人。 联系人: 郭晓颖 于浩 联系电话: 0431-88757005 (印章) 2024年6月25日 单号:EMS 1281950889630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4 16:3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