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回复查看
主题:关于澳海梦想城车位管理费的相关问题
车位管理费合同是每年720元,其他费用并未写入合同中,实际收款却是1430元,其中包含不合理费用为照明费和取暖费,已购买的车位不交全额费用不让使用车位,期望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期按合同收费执行。
2024-12-14 10:58:15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现向您回复如下: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兴隆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人员接到举报,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该商家名称:长春澳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澳海梦想城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3PT53W.该物业提供了(地下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协议)其照明费是物业公司替电业部门代收代缴.取暖费由物业公司负责代收代缴。因为今年冬季供暖业主有3分之2同意取消供暖,所以已提前缴纳的今冬供暖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已告退回供暖费.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若有其他问题可以和兴隆山市监所联系,联系电话:0431-84973981。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承办部门:兴隆山市场监督管所
执法人员:孔德智宋佰宣
联系电话:0431-84973981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7 15: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