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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红旗街万达贤合庄火锅倒闭不退钱要求列入失信名单
贵局一直称预付卡为商务部负责,我又第三次投诉到商务部,以下为商务部给出意见: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商务部工作人员指出:这里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包含工商、质监和食药监三个部门的职能。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八条  实施下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预收费用后为逃避或者拒绝履行义务,关门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且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为无法取得联系;
现红旗街万达贤合庄火锅已倒闭跑路,贵局也无法与其联系,符合第八条条例,申请按照法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4-08-22 15:08:15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当事人基本情况:名称:朝阳区贤合庄卤味火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104MA17C70L1P ,经营者:郭海龙,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616号红旗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5F层5002号商铺,注销日期:2022.12.05。
2、调查结果:该市场主体已于2022年12月5日注销,失去市场主体资格,经询问邹女士,其称该储值卡并非在当事人处购买,而是在其他个人手中购买,无法提供消费凭证及付款记录,因此无法证明邹女士的消费者身份,且该储值卡无法查询持卡人的信息与余额,已告知邹女士该情况。
3、处理意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以及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之规定,终止调解。
我工作人员已联系到该市场主体原经营者,该经营者称该储值卡并非对外公开售卖,而是赠送,因此未产生交易,需要跟邹女士确认该卡的信息,然后再行处理.
    回复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6 16: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