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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化肥、天然气等2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2-01-30 13: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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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至2021年度,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化肥、天然气等2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一、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水溶肥料、农业用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2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51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30批次产品,发现 55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 8.73%。

  二、结果分析

  1. 复混肥料。抽查了143家单位销售的166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标识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3%。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养分、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氮、标识。

  2. 掺混肥料抽查了56家单位销售的68批次产品。重点对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标识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9.4%。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养分、总氮、标识。

  3. 水溶肥料。抽查了 1 家单位销售的 1 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外观、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水不溶物、PH、水分等 11 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4. 农业用硫酸钾。抽查了 1 家单位销售的 1 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水溶性氧化钾、硫的质量分数、氯离子、水分、游离酸、粒度等 6 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5.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抽查了2家单位销售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铅、镉、铬、砷、汞、粒度、pH、包装标识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不合格项目为标识。

  6.天然气。抽查了9家销售企业的9批次产品。重点对高位发热量、总硫(以硫计)、硫化氢、二氧化碳、氧气、水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1%。不合格项目为水。

  7.液化石油气。抽查了10家销售企业的10批次产品。重点对组分、残留物、铜片腐蚀、总硫含量、硫化氢、游离水、二甲醚含量共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8.车用尿素水溶液。抽查了18家销售企业的20批次产品。

  重点对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19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5%。不合格项目为醛类含量。

  9.车用乙醇汽油。抽查了1家生产企业和59家销售企业的62批次产品。重点对抗爆性、铅含量、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密度9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3.2%。不合格项目均为乙醇含量和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

  10.车用柴油。抽查了1家生产企业和36家销售企业的37批次产品。重点对硫含量、润滑性 校正磨痕直径、多环芳烃含量、运动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十六烷值、密度9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1.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抽查了11家销售企业销售的19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重金属(铅、镉)、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绳带、残留金属针、纤维含量、使用说明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使用说明、绳带要求。

  12.儿童鞋。抽查了4家销售企业销售的8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重金属总量、邻苯二甲酸酯、N-亚硝基胺、六价铬、断针检测、可触及锐利边缘、尖端、可拆卸的附件、小附件抗拉强力、有效跟高、露出的钉尖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3.儿童玩具。抽查了12家销售企业销售的19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减免试验的原则、输入功率、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耐潮湿、室温下的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软线和电线的保护、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耐热和耐燃、标识和使用说明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玩具标识、标识和说明。

  14.文具。抽查了4家销售企业销售的7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标识和使用说明、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笔的上帽安全、边缘、尖端、有机溶剂苯含量、氯代烃、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本册亮度(白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5.校服。抽查了5生产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对使用说明、附件锐利性、残留金属针、绳带、接缝强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

  16.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抽查了16家生产企业和2家销售企业的22批次产品,重点对燃烧性能、表观密度共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7.防水材料。抽查了2家生产企业33家销售企业的46批次产品,重点对可溶物含量、接缝剥离强度、热老化、渗油性、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最大峰拉力、最大峰时延伸率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热老化:尺寸变化率。

  18.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抽查了11家生产企业和31家销售企业的75批次产品,重点对规格尺寸(平均外径、壁厚)、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纵向回缩率、拉伸屈服应力、断裂伸长率、落锤冲击试验共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9.制动软管。抽查了2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气压制动软管重点对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气密性、爆裂强度、抗拉强度、粘合强度、耐氯化锌性、耐臭氧性共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真空制动软管重点对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耐负压后外径变化量、爆裂强度、粘合强度、耐臭氧性、耐变形性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0.汽车电线束。抽查了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重点对橡胶件防水密封、耐振动性能、端子与电线连接电压降、导体压接区电压降、湿区接点浸水、压接接点电压降、耐温度湿度变化共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1.机动车辆制动液。抽查了17家销售企业的17批次产品。重点对运动黏度(-40℃)、运动黏度(100℃)、平衡回流沸点、平衡回流沸点共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2.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抽查了2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有害成分限量、石棉含量、摩擦性能、有害元素共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3.发动机冷却液。抽查了23家销售企业的23批次产品。重点对冰点、沸点、pH 值、泡沫倾向、玻璃器皿腐蚀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3%,不合格项目主要为pH 值。

  附件1:2020年长春市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22021年长春市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32021年长春市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42021年长春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52021年长春市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62021年长春市车用乙醇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72021年长春市儿童和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82021年长春市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92021年长春市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102021年长春市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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