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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时间: 2020-11-25 10:40 来源: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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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市监听告字〔2020173

吉林省亿鑫悦商贸有限公司等85户市场主体: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现已查明,吉林省亿鑫悦商贸有限公司等85户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当事人”)未参加20182019年度年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已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拟对当事人吉林省亿鑫悦商贸有限公司等85户企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用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2016]97号),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拟吊销市场主体名单》

  联系人:徐吉萍         联系电话:0431-84266155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20201119

附件: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拟吊销市场主体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