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产品应为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产品,优先抽取主导产品。
1.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1.2.1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经销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使用随机数表方法产生。
1.2.2检验数量:
a.如每根管材为6米,在同一批次合格管材中抽取4根,每根截取6段,每段1m;每根中的3段作为检验用样品,3段作为备用样品(即检验用样品:1m/段×12段;备用样品:1m/段×12段)。
b. 如每根管材为4米,在同一批次合格管材中抽取6根,每根截取4段,每段1m;每根中的2段作为检验用样品,2段作为备用样品(即检验用样品:1m/段×12段;备用样品:1m/段×12段)。
1.2.3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1.3样品处置
1.3.1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当场对样品封条封样。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人和被抽样生产者(经销者)代表签字以及抽样单位等相关信息。
1.3.2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机构在规定时限内送达检验机构,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
1.3.3在市场上抽样,抽样人员应按经销者提供的信息填写抽样单,让经销者签字盖章。条件具备时,经销者还要提供所抽样品的生产者信息并盖章确认。
1.3.4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后应立即入库并登记,样品流转要有明确记录。
1.3.5备用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处,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证签封完整无损。
2 检验要求
表1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标准 |
检验方法 |
|
1 |
规格尺寸(平均外径、壁厚) |
GB/T5836.1-2018 |
GB/T8806-2008 |
|
2 |
密度 |
GB/T 1033.1-2008 |
||
3 |
维卡软化温度 |
GB/T 8802-2001 |
||
4 |
纵向回缩率 |
GB/T 6671-2001 |
||
5 |
拉伸屈服应力 |
GB/T 8804.2-2003 |
||
6 |
断裂伸长率 |
GB/T 8804.2-2003 |
||
7 |
落锤冲击试验 |
GB/T 5836.1-2018 GB/T 14152-2001 |
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5836.1-2018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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